啟德郵輪碼頭營運標書冀年底批出
2011-01-24 (10:40)
港府計劃今年底批出啟德郵輪碼頭的營運標書,已訂立四項標準篩選最合適的營運者,而碼頭的租賃安排將以浮動租金方式攤分營運商的總收入,以確保政府獲得合理回報,務求收回82億元的碼頭建造費。

        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啟德新郵輪碼頭的租賃安排。啟德郵輪碼頭首個泊位將於2013年中啟用,港府計劃以10年期合約租出碼頭,若營運商的表現理想,可獲續約5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劉吳惠蘭有信心碼頭工程可如期落成,並盡量在今年底批出標書。

        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指出,選取標書的四個標準分別是營運商的過往經驗、提出租金及泊位的費用水平、營運新郵輪碼頭的計劃、推廣新郵輪碼頭的策略等。

        劉吳惠蘭補充,租金將分為固定及浮動兩部分,入標者需就兩部分租金提出建議水平,而營運商收取的郵輪泊位費則須具競爭力,因此標書需列出收取最高泊位費金額,未來10年租貸期內,收費不能超過此水平。

        批發及零售界議員方剛直指,政府建議的租賃安排條件很「辣」,擔心最終沒有營運商願意承辦。

        劉吳惠蘭回應,政府已投入82億建造碼頭,納稅人自然期望爭取最大回報,因此以浮動租金方式攤分營運商的總收入,以確保政府獲得合理回報,暫時也難以評估要多少時才能收回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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