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囊客清理水災災場 不論有薪或義務可助續簽
2011-01-23 (05:22)
(澳洲 )(本報布里斯本訊)工作假期的背囊客可趁澳洲水災獲得繼續簽証的機會。

         第二個工作假期簽証申請,規定在第一個簽証期內有88日「特別工作」。

         澳洲移民學會昨日(21日)証實,水災重建、清拆、土地清理、移土及其他很多清理的工作,不論有薪或義務均可計算為「特別工作」。

         學會的註冊移民代理會員可助背囊客在申請第二個簽証時核証這些工作。

         在2009至2010年度,澳洲境內有超過17.5萬名工作假期簽証持有人,他們可以在澳洲逗留一年,為一名僱主打工不能超過六個月。(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