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綁架案 嫌犯不抗辯
2011-01-23 (05:34)
(洛杉磯 )(本報記者錢美臻綜合報道)一名60歲的男子James John Thomas於21日在法庭,以不抗辯回應檢方起訴的綁架罪,洛杉磯高院法官Terry Bork將於下周四(27日)宣判其量刑,嫌犯將面臨最高5年牢刑的判決。該案發生於2010年2月21日,被綁架的6歲女童由於跟隨居無定所的家人流浪街頭,當晚和家人乘坐巴士去遊民收容所途間,由於母親在車上睡著了,待清晨4時醒來發現身旁的女兒失蹤便報警求助。另一位巴士司機聽到廣播訊息,舉報女童和嫌犯正在他車上,因此順利營救回女童且拘捕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