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被咬者譴責狗主不負責任 惡犬及狗主已被警方尋獲
2011-01-22 (05:50)
(多倫多 )(本報記者) 涉嫌於數分鐘內先後咬傷三人的狼狗名叫Krysia,是一頭重約90磅的8歲雌性狼狗。約克區警方昨天證實該頭狗隻已被多市警方尋獲,約克區警方已將咬人事件通知衛生部門,該頭狗隻於去年11月曾接受預防針注射。

        在事件中被咬傷的66歲老翁Tony Palazzolo昨天表示,前日早上8時40分,他如常到Glen Shields Ave的便利店購買報紙,當他離開便利店時,一頭狼狗直衝而來咬向其面部,只得5呎3吋高及體重只有120磅的事主,只好舉起左臂保護自已,雖然他穿上厚厚外套,左臂仍被咬至差不多見骨,他負傷衝回店內求助,當時狗主見狀即帶同狗隻逃離現場。

        店內一名女子見狀,立即駕車將傷者送回其在附近的寓所,由妻子駕車送往醫院求診。其妻表示,當駕車送丈夫往醫院時,他的嘴部不停流血,最後其嘴部需縫3針,左臂需縫19針。傷者表示,在醫院等候期間,聽到有一名少女表示亦遭狗隻咬傷,經了解情況後,始知「兇徒」原來是同一狗隻。他表示不會怪責咬他的狗,但怪責狗主,這頭狗咬傷3人,狗主應該將狗隻用狗繩綁好。

        被咬傷的16歲少女Helen Zhu事發時剛途經附近公園,準備返回學校上課,肩膊有數個牙痕。她指出狗主應妥善看管狗隻,尤其是一些大狗。至於另一名41歲女子亦被狗隻咬著衣衫,幸而及時逃脫未有受傷。

        受害者有權要求民事索償

        警方已尋獲咬傷人的狼狗及狗主,對於被咬傷的人是否可以向狗主索償。處理刑事案件的陳贊圓大律師表示,警方要向狗主進行刑事檢控,必須證明狗主有意圖讓狗隻咬人。就今次事件中,被咬的傷者絕對有權向狗主進行民事索償,最好先與民事律師研究案情才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