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局輸官司 付水管費400萬
2011-01-17 (05:10)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大溫水務局拒絕支付數年前訂購水管的費用,理由是水管有問題。不過,卑詩最高法院法官裁定,這是大溫水務局的問題,因此須要支付差不多400萬元予供應商。

        水管為韓國製造,費用約400萬元。這批水管其後引起水務局與北美水管與鋼管製造公司(North American Pipe and Steel)之間的訴訟。

        供應商於2006年把水管付運予大溫水務局,可是大溫水務局發現所購買的水管有問題,難以接受。

        大溫水務局指出,水管外層焦油搪瓷塗料出現分層,會令水管的「壽命」縮短三分之一。該塗料的作用是防止腐蝕。水務局拒絕付款,並控告供應商違反合約。供應商北美水管與鋼管製造公司隨即提供反訴訟,要求大溫水務局支付400萬元。

        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杰羅(Laura Gerow)裁定,這是大溫水務局的錯失,理由是它規定在玻璃纖維外加上一層額外的搪瓷,這在一般的製造過程是沒有的,而供應商找來的專家指出,如果要這樣做,水管就可能出現問題。杰羅稱,水務局忽略了供應商也是依照該局的要求而製造水管,因此判北美水管與鋼管製造公司得到389萬9,857元加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