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con」續有業主投訴 |
2011-01-17 (15:35) |
西半山豪宅「TheIcon」被指單位貨不對辦,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接獲至少5名業主投訴。 再有已購買西半山豪宅「The Icon」的業主投訴,指發展商交樓時,單位不但完成裝修,業主更要負責裝修期內的管理費及水電煤等雜費。其中一名業主李先生於2009年購買樓花,至上月17日收樓時,發現廚房及地板也未完成。發展商指,8星期內會完成裝修,但期間要收回鎖匙。李先生不滿在裝修期內要繼續交單位的管理費及水電煤費,加上原本可以收到的租金,一共損失超過10萬元。 協助他的公民黨稱,接獲5宗關「The Icon」的投訴,已去信貉「The Icon」的發展商要求賠償。公民黨議員陳淑莊指,已去信相關部門,要求跟進,並期望當局將所有契約的樓花銷售,都列入規管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