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首都及周邊地區實施宵禁
2011-01-13 (01:28)
突尼斯內政及地方發展部周三傍晚發表公報稱,首都突尼斯及周邊地區從當晚開始實施宵禁,宵禁時間從每晚8時到次日晨5時30分。

        公報指,鑑於周二晚間和周三白天在首都的一些街區相繼發生暴力和搶劫事件,為保護首都居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決定從周三晚8時開始在突尼斯市及其周邊的阿里亞納、本阿魯斯和馬努巴三省市實行臨時宵禁。

        突尼斯總統本·阿里與總理加努希周三上午就目前國內緊張局勢進行了緊急磋商。加努希在磋商後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為保護國際組織、政府機構和敏感要害部門,決定在突尼斯市及其郊區部署軍隊。記者隨後看到,突尼斯市中心的主要街道、政府辦公大樓、國家電視臺和法國駐突使館周圍,已部署了大批全副武裝的士兵和裝甲車等各種軍用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