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信福提議李孟賢 可續任行政官
2011-01-13 (05:28)
(三藩市 )(本報記者蕭慧三藩市報道)三藩市本有規定,曾任民選官員職位的人在卸任1年之內,不能回市府工作。但是考慮到李孟賢的特殊情況,市參事會周二由主席邱信福作代表,由艾斯堡、馬兆光、朱嘉文、郭嫻、金貞妍等人聯署,提出法案作窄範圍的法律改動。此法案現在算來已有6票支持。

        該法案將改例,主旨是「若有人代理市長之位,之後沒有尋求通過競選連任市長之位者,可免受『擔任民選官員職位者卸任1年內無法回市府工作』的條例規限」。邱信福指出,在現在情況下,這個法案專門為李孟賢,或者未來與李孟賢相似情況的代理市長提出,影響範圍盡量收窄。

        李孟賢上個月剛獲得一份續期5年任市行政官的合約,意味著無論市長如何變動,他作為市行政官的職位都獲工作合約保護不變。目前兩個女兒還在讀紐約大學的李孟賢,在願意接任市長之位前,就是顧慮因自己不會競選連任,在1年卸任後受限於規定,無法恢復原本的市府工作。若該法案通過市參事會成立,李孟賢就可免後顧之憂,作為代理市長,在明年1月卸任後,可以馬上重回市行政官的工作職位。

        至於代理的市行政官是誰?有待李孟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