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洲車禍家屬不滿沒有加刑 |
2011-01-12 (12:40) |
2009年農曆年廿八落馬洲6死車禍,酒後駕駛的貨車司機羅少權撞倒一輛的士,導致車上5名紮鐵工人和的士司機死亡,被告早前承認6項誤殺罪名,被判囚6年。律政司向上訴庭提出覆核刑期被拒絕,維持6年監禁,但改判停牌8年,期滿需重新考牌。 對於上訴庭沒有增加被告的刑期,有家屬表示不滿。 上訴庭同意被告應判處9年監禁,但由於原訟庭法官在判案時,錯誤引導被告由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改認誤殺罪,由於當時主控官無提出反對,故不批准律政司要求覆核刑期申請,否則就是違反當時法庭原則。 但上訴庭認為,應判處被告停牌8年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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