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學年學前教育學券計劃下周接受申請 |
2011-01-11 (18:41) |
教育局今日宣布,2011/12學年學前教育學券計劃將於下星期一開始接受家長申請。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申請學童必須是2008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的香港居民,會於2011/12學年入讀合資格參加學券計劃的本地非牟利幼稚園,及尚未領取學券計劃資格證明書。已獲發學券計劃資格證明書的學童,無須重新申請。 合資格兌現學券的幼稚園必須是非牟利幼稚園並提供本地課程,而其學費不超過每名學童每年24,000元(半日制)或48,000元(全日制)。 2011/12學年的學費資助額每名學童為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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