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彩票局稱 力防借賭場洗錢
2011-01-08 (05:04)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對於去夏卑詩省多家賭場懷疑有人洗黑錢,並引起皇家騎警關注一事,卑詩省兼掌賭博事務的公共安全及法務廳長高利民(Rich Coleman)表示,卑詩彩票局(BCLC)已經「竭盡所能」防止不法之徒利用賭場來洗錢。

        根據加國法例,任何金額大於1萬元的現金交易,無論是在銀行、找換店或賭場,都要向聯邦財務交易及報告分析中心(FINTRAC)報告。

        不過,皇家騎警犯罪利益調查科主管巴克斯特(Barry Baxter)卻表示,許多在賭場的巨額現金交易,只是依大額財務交易向當局作出報告,但沒列為「可疑」交易。

        大袋金錢換25萬元籌碼

        巴克斯特認為,賭場有義務向當局報告任何可疑交易。他舉例指出,有一男子拿著一大袋面額20元現鈔在賭場換取25萬元籌碼,一般人都會認為這個人不無可疑;然而,有關的賭場卻沒有知會當局這宗交易可疑。

        去年6月,BCLC遭聯邦當局罰款695,750元,原因是有逾1,000份BCLC呈交給FINTRAC的報告內容存在錯誤。BCLC已經就此事提出上訴。

        巴克斯特又表示,警方相信賭場方面並非刻意隱瞞資料,而是一些賭場職員每天都處理大量現金,以至對大額交易感到「麻木」。

        高利民表示,在賭場的大額現金交易,並不代表洗黑錢,因為不少的長期賭客所下的賭注都很大。他說,卑詩省賭博法例屬全國最嚴苛的。

        大加拿大賭場(Great Canadian Casino)也表示,許多來自亞洲的賭客都習慣「身懷巨款」,據說因為他們「不信任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