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刊新版M-767表介紹權益
2011-01-08 (06:02)
(紐約 )(本報記者陳帆紐約報道)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於日前刊發新版M-767表,向新入籍的美國公民介紹作為一名公民所具有的權益和所肩負的職責,同時並詳細指引入籍者完成入籍後的文件申請等必要程序。

        在這份《歡迎您成為美國公民》的M-767表中,詳細列明了身為一名美國公民的權益和職責。作為一名美國公民,具有發言權、投票權、選舉權、申請聯邦工作機會的權利等,同時也具有陪審義務、納稅義務、當國家遇到危難情況下保衛國家的義務等等。

        在宣誓成為一名美國公民後,入籍者應提交N-550表格及入籍證書,用以申請美國護照。同時,入籍者也可同時為年齡在18歲以下的子女同時提交護照申請。其次,入籍者應盡快更新個人社會安全卡信息,在完成入籍儀式後,盡早前往當地的社安局部門,更新個人的身分狀況,以便盡早和準確的享有公民福利。社安局部門的地址可通過致電1-800-772-1213或登錄社安局網址www.socialsecurity.gov查詢。

        成為一名美國公民,便相應地擁有投票權,入籍者可通過全美選舉協助委員會網址www.eac.gov了解如何盡快地進行選民登記。如果在入籍當天,入籍者的子女年齡為18歲以下,其子女將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分,入籍者可同樣以提交N-600表格為子女申請美國護照。

        此外,入籍者也可同時啟動申請親人移民美國的程序。詳細的申請信息可登錄美國移民局網址www.uscis.gov,點擊欄目「How Do I(我應如何做)」指引了解。

        M-767表中特別提醒全體移民,無論是美國公民還是其他國公民,僱主都不可以出生地、母語、口音、樣貌等進行工作歧視。如有發現受到僱主的歧視行為,民眾可撥打特別司法部法律顧問辦公室電話1-800-255-7688進行投訴。

        如不小心遺失入籍證書,民眾應通過登錄美國移民局網站下載、填寫並郵寄提交表格N-565,申請取得新的入籍證書。在未獲得新的入籍證書前,民眾可使用美國護照作為其美國公民身分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