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站東主阻入霸王油捱撞 ICBC拒賠上訴遭駁回 |
2011-01-06 (05:04)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6年來,卑詩汽車保險公司(ICBC)一直拒絕賠償予一位阻賊受傷的油站東主。不過,卑詩上訴庭已經作出裁決,要卑詩汽車保險公司作出賠償。 事發於2004年6月25日早上約10時,一位穿著光鮮的女子,駕駛一輛掛有亞省車牌的Volkswagen,在素里64路(64th Ave.)夾120街(120th Street)的Esso油站入了10元汽油後,企圖不付錢便離開。 經營該家油站的印度旁遮普移民納亞(Parminder Kumar Nayar)見狀,立即走到該入霸王油的女子的汽車前面揚手,試圖阻止她離開。 該女子響起汽車喇叭,開動引擎加速離去。她嘗試駕車繞過納亞時撞倒納亞。納亞被拋到車前的引擎蓋上,他拚命抓緊汽車的擋風玻璃雨刷糟,並且高喊「停車」。該女子突然左轉,納亞被摔下來。兩個在附近地盤負責指揮交通的工人目睹納亞受傷,立即走前協助。 納亞根據保險法,向ICBC要求賠償。可是,卑詩汽車保險公司反駁道,納亞沒有依照有關的指引,不智地試圖阻止該位女子。 卑詩最高法院格羅珀(Miriam Gropper)較早前已經裁定,卑詩汽車保險公司需要向39歲的納亞作出賠償。裁決指出,雖然很不幸納亞走到該輛Volkswagen的前面,可是該女子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 在法庭於2008年9月作出此項裁決後一個月,卑詩汽車保險公司提出上訴。去年初上訴被駁回。 卑詩汽車保險公司申請恢復上訴,但卑詩上訴庭3位法官在最近公布的書面裁決中,一致拒絕卑詩汽車保險公司的上訴要求,理由是理據薄弱,沒有機會勝訴,並且指原審法官的判決完全正確,駁回上訴皆因案件中沒有任何原則上的錯誤。 不過,法庭並沒有透露涉及的賠償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