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飲賭客不形於色本領高強 飲42杯啤酒累侍應被炒或降職
2011-01-04 (05:56)
(澳洲 )(本報雪梨訊)一名貪飲的賭客,發揮拿到好牌不形於色的「撲克面」本領到淋漓盡致的地步,可騙到星港城賭場的職員在一次17小時的狂賭中奉侍42杯啤酒。

         這名沒被點名的賭客在馬拉松的耍樂中,差不多每兩小時飲5杯啤酒。

         這名籌碼多多的賭客由下午2時30分開始坐在賭場大廳賭桌同一個位狂賭,不斷要酒,先後三名侍應均樂意侍奉,沒有理會賭客已飲了很多杯。直至卡檯在翌日早上7時停開,賭場職員才發覺該男子已爛醉如泥,腳步不穩,要由經理幫他將籌碼換錢。水吧侍應嘉妮美(Helen Mikhael-Ghanime)七小時內奉上15杯啤酒,被賭場炒魷。

         而星港城賭場也因違反酒例,被罰款1萬元。酒例禁止賭場准許醉酒人士賭博。

         另一名侍應姓阮Frankie Yuen,5 小時內奉上11杯,被降職,並且被調往花園自助餐早餐。

         共有三名侍應由2008年12月31日下午2時29分至2009年1月1日清晨7時26分侍酒31杯給這名賭客,已被革職或被降職。餘下11杯是該男子在賭場的Bluff酒吧買含低酒精的啤酒。

         被炒魷的嘉妮美不服氣,因為當時有雞尾酒侍應生,荷官,保安,水吧領班,及場務經理在場,為何單是向她開刀。但外洩文件稱,姓阮的侍應「記不起有侍酒給這名人客。」

         當賭場烈酒及賭博控制局要求賭場解釋時,賭場辯稱職員無法分辨賭客是否醉酒,因為此君「撲克面」的本領。

         「玩撲克的本質便是玩家要不形於色,控制面部表情及身體動作」,外洩的星港城向當局解釋的信件說。

         「控制本領高的,很多人可以將受酒精影響表露至最低的程度。」

         當局表示,由於賭場在處理醉酒賭客有良好紀錄,所以罰1萬元已是減低了刑罰。

         賭場在2008年驅趕6717名醉酒賭客離場。(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