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侍應性侵女網友判囚18年 |
2011-01-04 (12:07) |
一名男侍應自網上認識年輕女童,相約到家中見面後,將赤裸女童的雙手用繩捆綁、用眼罩蒙眼後與其性交,更用攝影器材拍下過程,女童最後欲與侍應分手,但仍被他以性交片段威嚇,卒報警求助。警方調查期間從侍應電腦中再揭發多5名受害女童。 25歲被告歐永傑早前承認非禮、刑事恐嚇、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等18項罪名,之後再被裁定2項強姦罪名成立,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監18年。其中2項強姦罪,判刑9年,其餘18項控罪亦判刑9年,分期執行。 法官判刑時批評被告先後兩次涉及同類罪行,有刑事紀錄之下仍不能自拔,心理報告指他有孌童及虐待傾向,性觀念扭曲,自制力低,重犯機會高,要判處監禁。 案情指,被告自02年起便從網上認識共6名女童(年齡由12至15歲),直至前年11月,被告先後相約他們見面或發展為情侶後,將女童帶到家中、商場殘廁、時鐘酒店及巴士等地與女童性交及口交,更將過程拍照及拍片儲存於電腦內,於200多個檔案詳列女童的名字、居住區域等個人資料,警方最後在拘捕被告後透過資料揭發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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