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州《讓路法》生效 保緊急車輛通行無阻
2011-01-03 (05:45)
(紐約 )(本報訊)新年總有新氣象,元旦日開始紐約州將落實《讓路法(Move Over Act)》,規定司機必須讓緊急車輛優先使用道路。
據WCBS網站報道,根據法例,民眾在駕車行駛時,遇上亮了警示燈的緊急車輛必須減速。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司機更必須移往其他行車線,方便緊急車輛趕往現場。違例者最高會被罰款275元,以及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