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換邊泊車條例公布
2011-01-02 (05:29)
(紐約 )(本報記者林意善紐約報道)根據市清潔局公布,2011年全年將有42天因不同性質的節慶,而令全市街道換邊泊車條例暫停執行,其中包括2月3日(星期四)的農曆新年。

        在上述換邊泊車條例不執行日,駕車人士可在原本不准停車的街邊泊車,但如果是停泊在有泊車咪表的街邊則仍需投錢付咪,否則將被警員開出罰單。

        市清潔局規定每周至少一天在全市各區街道掃街,為了方便清掃車執行任務,在換邊泊車日,駕車人士不准泊車至少一個小時半,否則將遭警員開罰單。

        根據市清潔局指出,從除了規定的換邊泊車不執行日外,如果紐約市下雪,或天氣惡劣也可能暫停執行,民眾應致電311查詢,或到該區網站,www.nyc.gov/dot。

        該局也對全市泊車規定作出解釋,在No Stoping的街邊,駕車人士完全不能停車上下人,上下貨和暫停等候,在No Standing的街邊,駕車人士可停車上下人,但不能上下貨和停車等候,而在No Parking的街邊,駕車人士不准停車等候,但准許上下人或上下貨。

        同時,該局也指出,駕車人士在消防火栓附近停車必須至少離開15呎,如果有噴漆顯示,則必須在噴漆之外,否則將遭重罰,同時,駕車人士不應在方便人行的街口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