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省元旦起煙草及管制武器新例
2011-01-01 (05:12)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從2011年1月1日開始,除了專門的煙草商店以及機場免稅店,維省其他商店全面禁止擺放香煙。

         這是由前工黨政府推行煙草法律改革的最後一部份生效。

        新法僅是維省新年第一天將實施的大批新法例其中一條。從一月份開始,向兒童出售違禁武器,例如彈簧刀、匕首、刺刀等將被視為違法。未成年人購買這些違禁武器同樣也是違法。

         當時維省警察廳長金馬倫(Bob Cameron)於今年五月將控制武器修正法案提交省議會。他說這項法案旨在鼓勵人們從根本上改變對於攜帶武器的態度,例如攜帶匕首等。

         向兒童出售武器的人士將最高可被判兩年有期徒刑。

         另一個改變是,在法庭提出受害者影響聲明時將會有更大靈活性。

         受害者本人,或者他們的指定代表者將被允許在法庭上大聲念出他們的受害者影響聲明。法律更闡明了受害者聲明可以包含非手寫資料以及其他資料。

         其他即將於1月1日生效的法例包括:

         ──對於民事訴訟程序的改變,旨在鼓勵更多的民事糾紛在法庭外解決;

         ──所有在郊區居民居住地的私人水壩都需要登記。(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