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質疑警察應否動輒取命
2011-01-01 (05:54)
(三藩市 )(本報記者胡健宏三藩市報道)在肖化區附近居住的華裔居民曾瑞霞指出這已經是肖化區發生的第二宗類似悲劇,她質疑警方是否一定要用到致命武力,警員是否可以只是瞄準對方的手腳等非致命部位等。

        曾瑞霞表示去年在訪谷區亦發生過類似事件,她認識死者的家人。她表示每次警察局長蓋斯康都作出很好的回應,但問題依然存在,為此她非常支持允許警方使用電槍,因為電槍始終只是可能致命但通常不會。

        另一位華裔居民提出對於精神病人,警方是否需要動不動便開槍。蓋斯康表示根據初步的調查報告,以及他過去所處理過的250多宗警員開槍案來看,他相信這次的涉案警員是合法開槍。

        三藩市市參事會主席邱信福、第10區市參事麥斯威、警察委員陳艷芬、第10區亞太裔社區論壇成員等均有出席會議,並各自表達了對這次事件的關注以及是否有改善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