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團指保險公司疑混水摸魚
2010-12-30 (13:01)
政府規定全港的業主立案法團必須購買第三者保險的法例,在元旦日生效。有業主立案法團投訴,最近有保險公司混水摸魚,趁機增加保費。

        規定大廈要買最少1000萬元第三者保險的法例星期六正式實施,有中西區區議員收到30多幢大廈的法團求助,指保險公司突然加保費。其中有大廈買了5000萬元第三者公眾責任保,但保險公司最近發信,聲稱原有的保險不足夠,又巧立明目,要大廈加買1000萬元保險,以符合法例要求。

        法團透過議員向民政署求助,得到回覆是原本的保費已經足夠,議員批評有關的保險公司涉嫌欺騙,要求保險業聯會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