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富婆再騙財加刑至28個月
2010-12-29 (12:08)
無業女子於08年冒充富婆欺騙髮型屋女店員70多萬元,年初被判囚18個月,惟原來有更多人受騙。她另於同年冒「富婆」以不同手法,包括訛稱父親跟富商潘迪生為「老友」,詐騙8名受害人逾120萬元,早前承認17項欺詐及盜竊等罪行,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年4個月。

        就讀美國UCLA名校的女被告楊薇薇,較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15項欺詐、1項訛騙和1項盜竊罪名。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認罪,表現出一點悔意,亦已經償還部分款項予受害人,及正在接受精神治療,判她入獄2年4個月,與之前詐騙罪的18個月刑期,部分同期執行,另外10個月則要分期執行。

        案中8名受害人分別為名牌服裝店售貨員、高級酒店職員、修甲店東主等。被告於08年4月至11月間,假扮「富婆」出入名店結識眾受害人,並採用不同藉口騙財,包括向受害人聲稱要提高父親經營的鐘表店銷售額、或購買勞力士手表作為聘用的保證金及賺取千元佣金等,藉以詐騙受害人付出3800元至16萬元現金或信用卡貸款。

        其中被告相約一名陳姓光碟店女售貨員到四季酒店見面,訛稱自己父親經營鐘表生意,父親跟富商潘迪生為好友,並需協助潘提高集團旗下迪生鐘表珠寶的生意額,故提議陳幫忙代購名表,賺取4000至8000元佣金。被告被捕後,警方起出66隻名表,但另外一些已被被告轉售,無法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