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衛轉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副主席
2010-12-23 (16:59)
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23日表決通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黃衛同志辭去北京市副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黃衛不再擔任北京市副市長。同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任命黃衛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副主席。

        黃衛曾擔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江蘇省建設廳廳長、黨組書記,江蘇省副省長;是一位學者型官員,有博士生導師、中國工程院院士頭銜,是最早從事智能運輸系統學科研究的專家。

        2008年11月,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投票表決,任命黃衛爲北京市副市長。負責教育、環保、城市管理、交通(含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工作。分管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聯繫北京鐵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