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小學教師非禮女生囚21日 |
2010-12-23 (16:38) |
一名已婚的前小學教師非禮小六女生,5項非禮罪罪名成立,2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1日。 裁判官黃汝榮在判刑時指,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顯示被告有悔意,又指受害人仰慕被告,若非受害人極年幼,兩人關係最多形容為不健康的師生戀。考慮到被告的背景、案件嚴重性、經過及猥褻程度等,判5項罪名各入獄5日,部分同期執行。 32歲被告潘子昕被控今年5月8至21日,在粉嶺一小學課室、元朗一間貼紙相店、沙田和元朗的停車場內5度非禮一名女童。 被告原為小學電腦科教師,涉與12歲女學生譜師生戀,拍拖遊玩時當眾擁抱、接吻、拖手和托胸,更拍下「嘴對嘴」親密貼紙相。女童供稱,班主任正是被告妻子,她自覺「好似結婚男人同二奶一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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