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致金侄女判囚6星期
2010-12-23 (13:33)
終審法院常委法官包致金侄女BokharyAminaMariam三度襲警被輕判感化,她涉嫌違反感化令中的5項要求,今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即時監禁6星期。Amina的代表律師要求法庭判處緩刑,但被裁判官拒絕。

        Amina於今早大約9時,去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判決。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判刑時表示,接納感化官的意見,指被告在接受感化的首4個月已經違反感化令,證明感化對被告無作用。而一旦撤銷感化令,重新對案件作出判刑,就只有判處罰款或監禁兩個選擇,認為罰款對被告無作用,因此選擇判處監禁,判她即時入獄6個星期。

        根據感化官的報告,Amina未能符合的感化條件,包括在美國接受3個月的戒酒治療、與感化官保持聯絡、在美國及香港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參與對被告有益的活動,以及跟進感化官的指令。Amina做到的就只有在香港參與戒酒計劃及不准駕車。

        辯方代表律師求情時就指,Amina的案件引起傳媒關注,受到廣泛報道,加上不少市民在網上作個人評論,令公眾有錯誤觀感;亦有報章報道她的個人資料,令她感到尷尬及驚恐,不願意與感化官溝通。至10月26日,Amina見過感化官後已經離港。

        辯方同時引用原審裁判官阮偉明的說法,指Amina只是病人,而並非壞人,如果今次因為違反感化令而判監,是倒退的決定,建議考慮緩刑。

        不過,控方反駁指,傳媒的報道是受到憲法的保障,而且之前判處感化令時,Amina已經簽署同意書,指她與感化官有誤會不合理。

        法庭是於月初聽取Amina的感化進度報告,指她違返感化令,但Amina否認指控,並且要求展開聆訊。

        而本地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歡迎法庭判決,認為被告接二連三襲警,應判處監禁提高阻嚇力。

        案情指,Amina於本年1月27日凌晨12時許,在跑馬地司徒拔道駕私家車發生交通意外。警方接報到場後,懷疑她在酒精超標下駕駛車輛,要求她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但她突掌摑警員,終遭制服被送返警署。

        她過去已有兩度襲警前科,事後再被輕判感化,引來巿民批評判刑過輕,律政司已向上訴庭申請刑期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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