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警藐視法庭罪成判緩刑
2010-12-23 (12:34)
07年「廟佳桑拿案」審訊期間,有逾20年當差經驗的前女警吳惠冰,為助涉經營淫窟的丈夫脫罪,偕友人在法院證人室內安裝MP3機偷錄警員對話,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藐視法庭罪名成立,判入獄9個月,緩刑18個月,協助她的另一被告黃文俊則判監6個月,緩刑18個月。

        法官韋毅志判刑時表示,被告吳惠冰的行為損害司法制度,亦打擊證人作供的信心,法庭必須嚴懲,以儆效尤,考慮到是首宗案例,判被告緩刑,但要付懲罰性堂費。

        而同案另一被告黃文俊協助錄音,判監6個月,緩刑18個月。

        案情指,「廟佳桑拿案」於07年4月在區院開審,涉案被告包括吳惠冰丈夫張世傑原被控串謀管理賣淫場所及洗黑錢等罪,吳指稱在庭外聽到控方證人說「鋤死佢」,故自07年5月7日起,指示黃每天早上在證人室放置錄音器材,偷錄到兩名警員「夾口供」,再將錄音呈堂,9人最後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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