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關員涉走私香煙保釋候審 |
2010-12-17 (17:28) |
一名香港海關關員,涉嫌在羅湖檢查站,走私共一千二百支應課稅香煙,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鄭智鋒,二十五歲,否認三項未有向香港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主任裁判官林偉權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七日進行預審。被告獲准以現金二千元保釋。 被告於案發時隸屬羅湖檢查站乘客處理小組,職責包括旅客清關,以及預防和偵緝走私應課稅品。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本年二月七日至六月十九日期間,先後三次在羅湖檢查站,未有向香港海關人員就其私人行李中的應課稅品作出申報。 被告涉嫌走私一千二百支應課稅香煙,即每次四百支,而有關數量已超越香港海關關長在憲報刊登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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