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諳英文公園散步被控「遊蕩罪」 華男誤入兒童遊樂場吃罰單
2010-12-16 (05:35)
(紐約 )(本報記者陳裕光紐約報道)朱立創在寫給紐約市公園局長Adrian Benepe的信中指出,任先生的例子是很特殊和是新移民隨時都可能遇到,也沒有人會明白到一個成年人在公園散步為甚麼會被控告,因此,希望公園局以方便新移民為服務方向,在現時公園局大門掛上的有關「公園的條文」加上中文,讓新移民不要誤墮法網。

        據朱立創表示,新移民任先生與朋友上午11時許走進公園的兒童遊樂場,他們準備從該遊樂場穿過另一條路,沒有想到被一名非裔女警和一名西裔男警攔截。

        由於不諳英語,任先生不知道警員為甚麼要他們停止前進,同時也不知為甚麼警員開罰單。

        朱立創表示,紐約市公園局的法例規定,除了陪同兒童在公園內遊玩,成年人不能單獨在公園遊樂場閒逛,主要是針對和防範性犯罪犯在公園內犯案,但也有人不知法而被控告遊蕩罪。

        根據律師陳梅表示,任先生的控罪只是輕罪,法官可能判處某一期間不要再犯的有條件不起訴。陳梅指出,幸好任先生是有綠卡身分,若是非法移民將有更大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