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救護車徵365至490元 市府擬向交通意外司機收費
2010-12-11 (05:38)
(紐約 )(本報訊)據《華爾街日報》報道,向事故受傷的汽車司機收費的計劃叫做「撞車稅(crash tax)」或「交通意外稅(accident tax)」,在全國其他一些州實施後引起不少憤怒反應,有些州因此禁止這樣做。

         紐約市消防處計劃於明年7月1日開始發放「撞車稅」賬單。汽車因起火或其他任何事故導致司機受傷,救護車將收費490元。汽車起火沒有造成司機受傷,將收費415元。如果事故沒有導致起火或受傷,也要收費365元。這3項收費適用於任何發生事故的車輛,消防處估計這項措施每年可以帶來100萬元收入。

         紐約市消防處在聲明中說,紐約市的消防處是全國最大的城市消防機構,「現在再也負擔不起汽車司機緊急援救服務的費用了,不能再為要求救護車的那些司機免費提供服務了。」

         紐約市消防處說,為此收費計劃舉行的公聽會,將於明年1月14日在市消防處總部舉行。

         另外,紐約市消防處已於本月初開始向各有關醫院通報,即將改變由該處管理的緊急救護車服務收費政策。

        市消防處與全市5個區的25間私營醫院都訂有提供志願救護車服務的協議。這些醫院的救護車需求量佔全市救護車用量的37%。

         從2012年1月開始,市政府計劃向這些醫院收費,即根據這些醫院通過911電話系統要求救護車服務的數量收費。預計政府每家醫院每年可收費7萬3000元到100萬元,每年總共帶來870萬元收入。

         布碌崙區的布魯戴爾大學醫院緊急醫藥部主席馬歇爾(Lewis Marshall)說,這個新的收費規定,可能會促使醫院不再向病人提供救護車服務。「像我們這樣的醫院處於服務少的地區,如果救護車收費,很可能就不再參加服務協議了。」

         如果大量醫院都退出使用救護車協議,那病人就會因為等待時間長而受罪了。

         市消防處發言人說,醫院是靠接受和治療病人賺錢的,所以市政府救護車的收費政策是一種分擔費用的政策,不是要把哪間醫院趕出去,而是要大家分擔費用。

         彭博市長9日表示,他預料各私營醫院都會支付救護車費,因為退出協議的話,它們就會失去病人和收入,就算它們退出,市府也會提供更多的救護車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