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男子控兩警襲擊 警稱捉醉漢 非要教訓人
2010-12-10 (05:13)
(多倫多 )(綜合報道)兩名多倫多警員被控攻擊一名殘障男子,其中一人否認他跟同僚因該男子對他們不敬,因此要教訓他一頓。

        檢控官柏爾馬特(Philip Perlmutter)周三在法庭上指警員克魯茲(John Cruz),不滿原告對警員的態度,要教他學懂禮貌,要他好好上一課。

        克魯茲否認指控,堅稱他在2009年4月24日傍晚,跟一起踏單車執勤的警員吳•愛德華(Edward Ing,音譯)在拘捕該名明顯醉酒男子時,由於對方大力反抗,因此使用了必須的最低度武力。

        兩名警員隸屬多市東端51分局,在省法院上均否認各一項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受傷控罪。

        原告指遭拔槍追趕

        59歲的摩爾(John Moore)曾經是平板印刷員,現時因為健康情況欠佳要依賴殘障福利金生活。他周二出庭作供時表示,事發當晚,他在多倫多市中心渣華士街(Javis St.)夾芝蘭東街(Gerrard St.E.)附近的喬治街(George St.)走著,當他對兩名棕色皮膚警員說出並無惡意的說話後,他們就用粗話喊他,指他是種族主義者,又拔槍追趕他。

        他續供稱,當他想擺脫兩人,試圖走進入住的多人分租屋時,其中一名警員扯他頭髮,令他整個人翻倒,頭部和肩膊著地,接著對他拳打腳踢至少十分鐘,期間他時清醒時昏迷。

        吳•愛德華則堅稱兩人緊跟著摩爾,是看到摩爾當時步伐不穩地朝交通繁忙的芝蘭東街方向前行,擔心他會被汽車輾過。他們在摩爾試圖走入一所房子時,以他在公眾地方醉酒將他拘捕,但不知道哪是他的住處。

        柏爾馬特問吳•愛德華,為何拘捕一名站在自己家門前梯級的男子,因為拘捕對方之前,至少應該查問對方住址。吳表示,曾嘗試跟該男子對話,但對方態度敵視又反應遲鈍。他看來已飲醉,於是向他發出在公眾地方醉酒的告票。

        被告稱有衝突無拳打腳踢

        柏爾馬特則指他為了掩飾曾毆打原告,以醉酒理由向對方發出告票,是一種掩飾違法拘捕的計謀。吳否認指控,堅稱是關注該名男子的安全。

        克魯茲作供時表示,當兩人準備拘捕摩爾時,他試圖先用手肘撞他,最終近乎襲擊行動,警員要確保他跟警方合作的話,當時是可以用武力。他對辯方律師畢特(David Butt)表示,當時雙方確實發生了衝突,但他們並未拳打腳踢摩爾。

        克魯茲表示,他跟吳當時正查問一名坐在喬治街的醉漢,適值摩爾走近。他憶述當時摩爾說他們是富人的打手,為何不放過哪名醉漢。摩爾在不足一分鐘後折返,以挑釁語氣用粗話叫他們,又質問為何不去抓真正的罪犯。

        克魯茲表示,在摩爾步履不穩地走向附近的芝蘭東街,他們便在那時緊跟著他,並嘗試將他拘捕,不過,對方身材魁梧又大力反抗,結果要用上數分鐘才能將他扣上手銬,期間,摩爾提到他患有丙型肝炎,希望他倆都會染上。克魯茲否認向摩爾喊粗話或朝他拔槍。

        摩爾的妹妹丁娜伊(Leslee Dinnall)供稱,兄長染有毒癖,脾氣暴躁。他會因為很小的事情,立即怒火中燒和動武。她表示,摩爾曾說過種族主義評論,包括對她的跟異族人士通婚後生下的子女。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