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本地勞工法案一讀通過 |
2010-12-09 (05:30) |
(三藩市 )(本報記者蕭慧三藩市報道)在8票贊成、3票反對之下,由市參事艾華樂(John Avalos)提出的本地僱用(Local Hiring)強制比例立法案,昨在市參事會獲得一讀通過,預計下周二讀投票。飽受失業率高企困擾的本市工人寄望法案可保障他們的工作機會。而手握否決權的市長紐森稱要與各方談過再決定。但若他在離任前一刻決定要否決法案,待新一屆市參事會上台後,就未知能否仍保持8票的絕對多數贊成去推翻市長否決令。 艾華樂指出,三藩市失業率未有改善,有些行業例如建築業等失業率更達到20%至40%。而市府外判的合約未來10年會達到270億元至300億元,這些錢本來就是三藩市民眾的稅金,應將其留在三藩市,令本市居民受益,也從而在環保、經濟發展等方面推動改善。 法案在最後一刻作出一些修改,承接市府40萬元或以上合約計劃的主承包商及分合約商,從2011年初開始,從本市僱用工人的工作時間,應佔合約工作時間的20%,之後逐年增加5%,直到7年後本地僱用的比例達到50%。20%的本地僱用起始比例,比之前要求的25%稍減,延長了50%本地僱用比例的達標時間。 市經濟及勞動力發展辦公室(OEWD)將負責監管法案執行情況,包括與主計官辦公室每3年檢討一次執行情況。若合約商未達到該年度的本地僱用比例,則各外判合約的市府部門從合約金扣減付款作為罰款。若合約商達標或超標,則可獲1%左右的獎金。 法案獲莫卡利米、邱信福、坎帕斯、馬兆光等人聯署,麥斯威、道夫蒂兩張游離票的加入,保障了法案獲得8票絕對多數贊成,就算被市長否決都可以推翻否決令。 投下反對票的是市參事朱嘉文、阿里奧圖皮雅及艾斯堡。市長方面稱研究後再作決定,但因市長有30日時間作決定,如果他在1月3日離任前否決法案,那麼就很可能在新一屆市參事上台後才投票決定是否推翻否決令,到時還有沒有8票絕對多數贊成,就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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