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署改善維修工程措施 |
2010-12-08 (17:43) |
社署紅磡庇護工場鐵閘倒塌壓死女工事件,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負責維修的合約承辦商及二判商,各被判罰款3萬元。早前被死因裁判庭裁定,女死者死於意外。 建築署發言人表示,己落實執行一系列改善政府樓宇安全和小型維修項目的措施。建築署會持續地監察及檢討這些措施的成效,以提升保養及維修工程服務的整體效率和效益。 他表示在就如何分類及處理高危維修項目方面,已向員工發出詳細指引和加強訓練。 另外,已要求定期保養承建商必須聘用合資格的技工及在合資格工程管工監督下進行高危維修項目,並需提交維修報告。 就抽查高危維修項目的百分比方面,已增至百分之三十。 同時,已改善電腦系統以便追查高危項目的維修記錄作日後跟進。 預防性保養方面,已加強檢查,並重點檢查有潛在危險及影響壎耵獐茼t組件。 就如何加強及審查發展商在受託工程完成後在保養交收方面的要求方面,署方已發出指引和加強內部員工訓練。 署方亦已完成政府物業保養維修手冊以協助各部門辨別維修事項及投報維修,並已為各政府部門代表安排工作坊以提升他們對政府樓宇安全的意識和改善建築署與部門之間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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