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選舉法條例草案月中首二讀
2010-12-08 (12:41)
行政會議昨日通過修改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兩個選舉辦法的條例草案,將於本周五刊憲,下周三交立法會首讀。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傳統功能界別,政府的整體政策立場,是不作重大改變,不過作為一項慣常工作,政府會檢視是否有需要作出技術性調整,以反映最新發展,包括更新已登記或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若干團體或其會員的名單,或剔除已停止運作的組織。

        發言人指,政府理解有意見認為海外政府組織不應有資格在功能界別投票。經檢討有關安排後,政府建議在《立法會條例》新增條文,使在《領事關係條例》的領館及《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條例》及《國際組織及外交特權條例》的國際組織不再合資格登記為團體選民。

        發言人又指,他們計劃在下星期向立法會提交《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及《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並在12月15日進行首二讀。希望可在明年盡快通過條例草案,以配合2011年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及往後各場選舉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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