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委會增至1200人
2010-12-08 (12:31)
政府今日宣布會向立法會提交《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及《2010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

        政府發言人表示,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及《立法會條例》是落實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所作出的修改。新安排將大大提高選舉制度的民主成分,並符合《基本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07年12月的《決定》,以及在2010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分別予以批准及備案的修正案。

        行政長官選舉方面,選舉委員會會根據均衡參與的原則擴充,提供更多的機會予各界人士參與下屆選舉。選委會的成員會由現時的800人增至1200人,四個界別各增加100人。根據政府的建議,選委會內第一、第二和第三界別將不增設新的界別分組。三個界別內現有32個界別分組的議席分配,總體而言會按現時的名額按比例增加。

        選委會第四界別新增的100席中,75席會分配予民選區議員、10席予立法會議員、10席予全國政協委員、5席予鄉議局。區議會界別分組的117個議席,會沿用現時安排,分為港九(共57個議席)及新界(共60個議席)兩大界別分組,及保留「全票制」。只有民選區議員才可以在區議會界別分組登記為投票人、提名候選人和獲提名為候選人。

        在2012年2月新一屆選委會任期開始後,暫時設立10個「特別委員」議席(分別分配予全國政協委員、鄉議局及區議會),以填補在2012年10月前,立法會議席尚未由60席增至70席的差額。

        至於中醫界界別分組,現時有權在10個指定團體的大會上表決的屬中醫師的成員,有資格登記為投票人。為與其他專業界別分組看齊,政府建議所有註冊中醫將可獲得資格登記為中醫界界別分組的投票人,而現時合資格在該界別分組登記為選民的人士,資格將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