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貼新規定 對國會議員更有利
2010-12-07 (05:18)
(歐洲 )(本報訊)新的國會津貼申報規定存在漏洞,令一些國會議員的補貼比去年發生補貼醜聞前增加了數千鎊。

        根據在大選後的兩年內逐步實施的新補貼規定,國會議員不准為其第二房屋的房揭利息申請補貼,但可以取回租屋款項。有消息透露,一些國會議員於是將其以前用納稅人補貼購買的第二房屋出租,然後再租屋居住,申請補貼。這樣,既令國會議員有雙重收入,也令他們在2012年之前交收完成的房屋,在房價市值上升時,也不需要向政府申報。國會議員的這種做法,在原則上也沒有違反獨立國會標準委員會所定的補貼標準。

         與此同時,獨立委員會上周發布的資料顯示,在過去6個月,國會議員申領租屋津貼總數為3100萬鎊。比補貼醜聞發生前大幅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