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受害人需等四年獲賠償 紐省逾2.22億元待支付 |
2010-12-03 (05:48) |
(澳洲 )(本報雪梨訊)紐省審計署長說,超過一萬八千名犯罪受害者正在等待紐省政府發放的總數逾2.2億元的賠償金。 有些人已經等賠償金等了四年。 審計署長阿徹斯特拉(Peter Achterstraat)週三說,2009-10財年未支付的賠償申請數字上升35%, 從13,384上升至18,118件。 他估計未支付的申請價值逾2.22億元,比較上一年的1.55億元為上升。 阿徹斯特拉最近的財務審計稱賠償拖延包括四年多的申請,是2006年時的三倍多。 報告指出,2010-11年度的6,810萬元預算似乎不能滿足賠償的上升需求,也無法滿足不斷增加的拖延的賠償申請。 他說,上個財年大約6,260萬元已經支付給犯罪受害者。 「每年新申請的數目不斷上升,同時過去五年中已決定和已支付的賠償申請數目保持在類似的水準,」報告說。 這些數字是在紐省律政廳長哈蔡斯特高(John Hatzistergos)兩周前宣佈將犯人徵收的附加罰款,將擴大至包括輕微罪名。目的是增加紐省受害者賠償基金。附加罰款將分為64元或148元,視乎罪名的嚴重程度。並且配合充公犯罪得來財物,料可在未來十年增加賠償給受害人的款項102億元。 收稅將延伸至每年額外的六萬五千項犯罪,而目前的制度只適用於有入獄罪行的犯人。 哈蔡斯特高說,擴展的收稅將在今後十年內增加1.2億元付給受害者的賠償。 (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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