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虛報被警員毆打判囚
2010-12-03 (22:09)
一名四十三歲男子因虛報有人犯罪,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八十日。
該名持雙證証男子於今年四月十二日,在荃灣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及使用假身份證被捕。他其後投訴於四月十五日,在荃灣警署被警員毆打他,並被其中一人用水將他全身弄濕。投訴警察課經深入調查後,發現其指控並非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