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身分男子判囚四年
2010-12-02 (05:29)
(三藩市 )(本報三藩市訊)地檢官賀錦麗昨日宣布,身分盜竊犯路易斯(Michael Scott Lewis)已被判處入獄四年。

        30歲的路易斯被控包括身分盜竊、拒捕等11項重罪和4項輕罪。他認罪後於本周一由三藩市高等法庭法官布利爾(Susan Breall)判刑。

        賀錦麗稱,被告利用科技盜用他人的身分資料,為自己謀取利益,現在要為此付出代價。

        根據2009年10月2日的拘捕口供及保釋聆訊資料,路易斯使用假名入住三藩市加利福尼亞街的史丹福庭園旅店(Stanford Court Hotel)時,引起旅店職員的懷疑。旅店職員報警。警員接報來到旅店時,路易斯正要離開旅店,進入自己的汽車。警員攔下路易斯,但他迅即跳入汽車,啟動引擎逃走。路易斯在交通繁忙時間,在跑華街(Powell Street)逆向高速行駛,衝紅燈並幾乎撞上一輛汽車。警員基於公眾安全原因沒有進行追捕,但由另一名警員在路易斯停車時將其拘捕。

        路易斯被捕後,警員在其車中搜出盜用身分犯罪活動的證據,包括手提電腦、信用卡閱讀機、一份他盜用的身分姓名和信用卡號碼名單等等。

        三藩市警察局經濟犯罪組探員余茱莉(Julie Yee)與聯邦特勤局合作,對路易斯的案件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