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光學前主席詐騙判囚12年 |
2010-12-02 (11:55) |
曾有「眼鏡大王」之稱的前上市公司泰興光學主席馬寶基,早前涉串同兒子馬烈基等人誇大業績,被裁定串謀詐騙、串謀發表虛假陳述等罪名成立,馬寶基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12年,其兒子馬烈基則被判監10年。而案中其餘4名被告,分別判監4個月至9年半。 法官判刑時多番強調,涉案詐騙金額龐大,是大型詐騙,案情嚴重,被告違反承信,削弱公眾對上市公司的信心。對於辯方表示,馬寶基不知情,法官表示,難以相信,認為馬寶基是自私和不誠實的人,所以需要重判。 案情指出,泰興光學由馬寶基創辦,1960年開始製造眼鏡等產品,93年在港上市,馬寶基於案發期間為泰興光學主席,其子馬烈堅是行政總裁。 馬烈堅於03年間,在美國及加拿大成立4家空殼公司,訛稱該等公司與泰興光學有業務往來,並聯同其他被告在公司03年年報上發表虛假陳述,指公司營業額逾12.37億港元,但其中3.37億港元屬誇大。 空殼公司之間的虛假購貨單、收據和發票,以向銀行借逾7億元信貸,該筆款項最終經由空殼公司轉入泰興光學戶口,泰興為瞞騙核數師,派出員工柯德炎飛往美加,假扮為空殼公司老闆,在當地與核數師見面。 控方指,泰興為免被核數師揭發帳目有問題,製造了6億元私人借貸,假稱該筆款項已由債仔歸還,所以在戶口內有該筆款額出現。事件最終被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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