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員認誤殺妻 判囚終身
2010-12-01 (05:09)
(多倫多 )(綜合報道)密西沙加女地產經紀蘇珊•萊恩(Susan Ryan)被槍殺一案中,多市退休警員拉利•萊恩(Larry Ryan)被裁定二級謀殺罪名成立。法官富拉蒙尼(Joseph Fragomeni)周一在賓頓法庭宣判60歲的拉利•萊恩終生監禁。法官稍後會決定他在多少年內不獲假釋。

        萊恩承認誤殺,他的代表律師貝克(James Burke)對陪審員表示,被告沒有殺妻意圖,因為他當時醉醺醺,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案件在2008年11月9日發生。貝克也說,被告沒有作證,因為他記不起發生甚麼事。

        不過,陪審員不同意他的說法,但相信檢控官洛夫德利(John Raftery)的說法,認為拉利當日在妻子弄早餐時,拉利近距離向她連轟4槍,是他意圖謀殺結婚36載的妻子。

        陪審員花了4小時便有裁決。

        檢控官強調,拉利很清楚自己在做甚麼事,他悄悄地走到妻子背後,用槍咀指著妻子頭部、按動扳機4次。他射殺妻子之後兩小時,體內的酒精含量仍然超標4倍;但洛夫德利指出,他關槍之後才開始喝酒。洛夫德利周一在結案陳辭時說:「他沒有醉醺醺。那枝槍是沒有理由在樓上的,除非是用來獲妻。」

        近距離連轟4槍

        辯護律師貝克在結案陳辭時說:「所發生的事,無法解釋,唯一解釋是他醉得厲害。」洛夫德利指出,拉利從有鎖的槍房,打開6把鎖,才能夠拿到槍、要將扳機鎖弄開、逐粒子彈裝上膛,然後開槍。他說:「這是醉醺醺的人辦不到的。」

        他指出:「其後,他還在車房對朋友說他知道發了多少彈,知道自己殺了妻子。」他說:「拉利像其他警員一樣,有一種根深蒂固的思想,就是除非一心要殺人,否則不會用槍對準任何人。」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