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接2宗涉收生時種族歧視投訴 |
2010-12-01 (14:57)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過去3年,教育局共接獲2宗有關學校收生時歧視少數族裔學生的投訴,2宗投訴教育局均有跟進。 林瑞麟表示,教育局已就收生事宜為學校提供指引,要求學校訂定收生準則及範圍、遴選程序等,並需妥善知會家長。此外,教育局亦向學校發出通告,提醒學校收生時要注意相關條例,包括《種族歧視條例》。 林瑞麟又指,現時若有機構或人士,在提供教育服務時作出種族歧視行為,受屈人可向平機會作出投訴,並在平機會協助下進行調解。若調解個案未能成功,受屈人可向平機會申請協助(包括法律協助),以向法庭提出民事申索。受屈人亦可根據《種族歧視條例》,就違法的種族歧視行為直接提出民事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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