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藥在港銷售周五起須註冊 |
2010-11-30 (15:42) |
規定中成藥要註冊的法例本周五正式生效。 衛生署表示,截至10月底,已經有11,000多種中成藥已向當局註冊,仍未有註冊的中成藥,星期五不可以再批發及銷售,違例最高可以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不過,規管中成藥包裝的法例,要到明年才生效,所以市民未能可以在包裝上看到中成藥的註冊號碼,要向藥房或者衛生署查詢。 已註冊的中成藥,包裝上會印上「HKP」、「HKC」或「HKNG」的序號。衛生署表示,市民由外地攜帶未經註冊的中成藥回港自用,或不知有關中成藥無在港註冊,可以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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