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遵守截聽條例 |
2010-11-29 (11:46) |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表示,他對執法機關人員在遵守截聽條例上的整體表現感到滿意,因為沒有個案是蓄意不遵守,亦無人員因為別有用心而犯錯。 胡國興公布09年周年報告時指,去年共發出近2000個截取通訊或監察授權,申請授權被拒的有19宗,主要因為理由不充分,或不符合必要性。而各執法機關去年成功進行1781宗截聽行動,366名目標人物在進行截聽行動中被拘捕。 胡國興認為,即使有違規事件,但認為大部分都是屬無心之失,和不熟悉條例導致。 胡國興建議保安局可以開發新的稽查記錄系統,如規定執法機關要保存每一項截聽的成果及紀錄,認為能有阻嚇作用,阻止違規行為,但需修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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