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巿改門牌 須繳658元
2010-11-28 (05:03)
(溫哥華 )(本報記者張文慈)烈治文市府發言人指出,確實有許多屋主申請變更門牌號碼,但多半不會批准,因為規定十分嚴格。不過,在溫哥華,想改門牌則需視所在區域而定,同時要付出658元申請費。

        溫市政府發言人李光耀表示,該市今年以來,已經有75宗完成申請變更門牌號碼,其中包括新屋在內。

        李光耀表示,由於變更門牌號碼,需在左鄰右里現有號碼中間選擇,加上溫市府今年通過後巷車房改建房屋計劃,使得有些區域想變更出現困難。他強調,申請人必須是屋主,同時要求以書面提出申請。

        烈治文市政府高級傳訊經理羅克莉(Cynthia Lockrey)表示,市府規劃部門經常收到申請變更門牌號碼的電話,但職員通常會做出解釋。她表示,基於消防、救護車找尋地址等安全考慮,市府一般不會同意更改。除非是街角新屋改建,又或者是獨立屋拆除改建成多戶房屋,需付255元提出申請,同時不會獲得保證,通常審核程序嚴格。

        羅克莉指出,市府公用建築並沒有相關顧慮,像市府就有4樓,完全沒有忌諱。

        她強調,申請變更門牌號碼,對當事人也許還方便,但包括卑詩水電公司(BC Hydro)或稅務單位須做出相應調整,行政作業程序十分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