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入學令「非常父母」獲減刑
2010-11-24 (13:07)
「非常父母」潘志輝及梁淑芳不滿幼子的小學行政混亂,自08年5月起拒讓兒子上學,早前被裁定違入學令罪成,被判囚3個月及接受感化,兩人其後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但今日獲減輕刑罰,父親獲改判接受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母親則接受感化2年。

        高等法院法官馮驊表示,雖然兩人行為離譜,但考慮到女被告照顧兒子的情況不錯,父親亦希望繼續工作,加上他們的兒子撰寫求情信,希望父母可獲輕判返家。法官又指,所謂「清官難審家庭事」,考慮到兩人的感化令,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認為可以給一次機會,酌量判刑。

        案情指,50歲的父親潘志輝及52歲的母親梁淑芳已離婚,兩人因不滿兒子入讀的學校行政安排,自2008年5月起拒讓現時10歲兒子上學,違反《入學令》,裁判官蘇文隆較早前曾嚴斥兩被告剝奪孩子享受免費教育的權利、罔顧他的發展,將兩人判處即時監禁三個月,但批准他們保釋候上訴,不過父親一直堅稱自己「無罪」。而案中男童在教育局協助下,已找到學校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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