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在上訴聆訊前延長執行期 聯邦安省促勿廢棄娼妓法3條款 |
2010-11-23 (05:21) |
(多倫多 )(綜合報道)政府聲稱,法庭如不維護娼妓法的主要條款,會出現未成年人賣淫、暴力罪案增加、性工作者蜂擁到安省的可怕後果。但成功挑戰懲罰娼妓條款的律師表示,不相信省及聯邦政府要在周一聆訊中提出的說法。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希美爾(Susan Himel)在9月裁決,禁止經營妓院、跟嫖客聯絡、賣淫為生等3項條款令娼妓面對危險,應該取消,但暫緩執行30日。暫緩執行期限在周六屆滿,省及聯邦政府請求法庭在上訴聆訊前延長期限,以免法律真空造成無法修復的損害。 安省司法廳長班德利拒絕談論未獲延長暫緩執行期限時,省府有何計劃。聯邦政府預先向安省上訴庭呈交論據,聲稱希美爾裁決如果在周六生效,會有許多「可能」後果,例如激發人口走私、雛妓、無法緝拿剝削攻擊等罪行。 安省政府呈交類似論據並補充說,更多娼妓會受淫媒剝削、警方會被迫放棄所有現行調查、娼妓也會蜂擁到安省。 受性工作者委託挑戰娼妓法的律師楊格(Alan Young)呈交的文件指出,渥太華的論點是言過其實的揣測,沒有足夠證據,難以推翻希美爾的裁決。娼妓面對的傷害嚴重而明顯,遠超過聲稱廢棄條款會傷害公眾及社區的說法。他接受加通社訪問時說,如果發現法律造成傷害,就不應讓傷害持續。 安省辯稱不延長暫緩執行期限會令社區蒙受更大風險時,引述社工人員的宣誓證詞說,4名淫媒關切裁決會引誘犯罪組織介入娼妓行業,接下來就是幫派活動及槍械暴力。 性工作者聲稱取消上述條款可以讓他們在室內工作、僱用保鏢、聯絡嫖客以評估是否有危險。政府辯稱,刑法的有關條款著眼於公眾利益,在國會有機會檢討並引進新法前不應廢棄。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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