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員工索「欠薪」7萬餘元 中餐館老闆指其鑽空子編謊言 |
2010-11-22 (05:31) |
(紐約 )(本報訊)王瑞安所經營的一家墨西哥餐館和一家日本餐館位於曼哈頓下城的教堂街一帶,餐館為家族式,員工都是王瑞安的親友。2009年9月初,因家中有事令餐館人手不夠,王瑞安遂登報請人。王瑞安說,50多歲的鄭振上門應聘,雙方並簽訂僱用合約,鄭振隨後又介紹女婿林陽到餐館中打小時工。 王瑞安介紹,今年1月24日鄭振因送外賣僅得小費1元多而用腳去踹顧客家門,遭顧客投訴,他便將鄭振辭退。當晚林陽在餐館吃飯嫌飯菜不好,當場將整桌飯菜打翻在地並提出辭職,還以斧頭挾持王瑞安的弟弟,要求支付遣散費以及在一份文件上簽字,否則將把餐館告到破產。 王瑞安說,兩人離職後,餐館便不斷遭到騷擾,頻頻遭人舉報而遭衛生局檢查;遭人假冒顧客、卻用同一電郵地址於網上訂餐,送餐後卻無人認領;甚至遭人報警說餐廳內藏有槍彈而招來大批警員搜查。王瑞安並說,這些莫名的騷擾,明顯就是兩人所為。名叫鄭振的員工,到餐館工作時提供的證件竟為仿造,並使用假名鄭忠,明顯就是為日後的行動有所準備。 兩人辭工後,王瑞安收到兩人的代表律師寄來律師信,指兩人於2009年5月至今年1月在王瑞安的餐館工作,要求王瑞安支付兩人的欠薪共達7萬3000元。王瑞安表示無奈,鄭振到餐館工作時,白紙黑字和餐館簽有合約,明明是9月份才僱用,在律師信中卻變成了5月。餐館每周支付鄭振工錢,由於林陽做的是兼職,按日支付薪水。今年1月25日兩人辭職後還返回餐館結算薪水,何來的欠薪? 王瑞安說,兩名離職員工就是利用中餐館以現金支付薪水,無法留下憑證,進而編造謊言,漫天要價。同時,兩人並委託律師找他私下和解,提出和解金額為每人4000元。王瑞安覺得對方要求太過分,同時司法程序上也令對方有機可乘。對方無須支付律師費就可隨意提訴,勝訴後律師才從中提成,對方即便敗訴也無任何損失,可以隨意要價。而他作為業者本無欠薪行為,要聘請律師應訴捍衛真實,卻需要花費上萬元律師費。 王瑞安昨日前往美國林則徐基金會求助,並希望將自己的遭遇告知餐館同行,提醒同行業者提防這類別有用心者,還是遵守勞工法中的規定,才不會留給有心人士予可趁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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