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職工巴車禍司機判囚4年半
2010-11-22 (12:46)
北大嶼山公路去年發生慘烈車禍,28名機場人員於凌晨收工,乘坐一輛接送員工的旅遊巴往荃灣,途至小濠灣對開時,疑司機以高速行駛導致爬頭時失控,數秒間以「Z」字形高速行駛,終失控撞向石壆翻側滑行,3名乘客被壓車底傷重斃命,另24名乘客受傷。涉案旅遊巴司機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被判入獄4年半及停牌4年。

        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妄顧乘客和其他駕駛者的安全,事發時他不但超速,而且爬頭,漠視車上乘客的安全。法官又指,意外時正值凌晨時份,車上大部分乘客剛下班,他們在車上睡覺,警覺性較低,被告更應小心駕駛,但最終除了被告及一名乘客外,車上其餘27人非死即傷,因此必需嚴懲被告,顯示法庭對這類案件的厭惡。

        案情指,去年8月28日凌晨4時許,46歲的被告王潤財駕駛一輛香港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的員工旅遊巴,從機場運載28名下班員工往荃灣。旅遊巴沿北大嶼山公路左邊車路第一線,試圖超越第二線前方的客貨車時突然失控,急轉至第三線,繼而在第二和第三線之間以「Z」字形行駛,數秒後撞向道路中央的水泥分隔欄,車身向右傾倒後滑行一段距離後停下,全車翻側,造成3死24人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