纜車司機遇襲案 梁姓被告拒絕控罪
2010-11-20 (05:28)
(三藩市 )(本報記者鄭琳嘯三藩市報道)三藩市華埠纜車司機遇襲案在三藩市法院開庭,越南華裔梁姓被告(George Luong)被控以企圖謀殺和致命武器攻擊罪,另外還有一項指控為導致受害人人體嚴重受傷罪。不過被告對控罪均不認罪。

        目前梁氏的保釋金定在1百萬。如果三項罪名都成立,他將被判最多可達17年。

        纜車司機遭刺傷事件發生在三藩市華埠周日傍晚約4:18分發生,案中受害人是年齡50開外的華人朱姓司機(Larry Gee)。據警方報告顯示,警方當時接獲報案,指靠近Manson街夾Jackson街街角的一輛纜車上有人遇刺,於是迅速派出警員到現場查案。

        有目擊者聽到尖叫和爭吵。受害人的身體和手臂上都有傷,並且傷勢嚴重有性命危險,目前仍然留醫。警方表示,案發起因仍在調查之中。同時,三藩市總醫院的發言人稱,朱姓受害人已經在康復中,脫離了生命危險。

        警察當時循著犯罪現場附近的血跡追蹤,找到涉嫌犯案的32歲華裔男子,並在當日下午4:27分將此人從其位於Himmelmann Place的家中逮捕。

        嫌疑人的3名家人當時拒絕警方入室,警員不得不強行入內逮捕疑犯。這三名家人也因此涉嫌妨礙警方調查而受罰單,目前已經釋放。警方表示,能夠在如此快的時間內找到並逮捕嫌疑人,有賴於三藩市交通局僱員和現場目擊者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