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省首例按新《代母法》判決 男同志伴侶獲嬰兒家長權 |
2010-11-20 (06:01) |
(澳洲 )(本報布里斯本訊)昆省一個法庭按新的《代母法》,批准一名兒童的合法家長權力,轉移給一對同性戀伴侶。 幫助他人而代為懷孕生子,只要不涉及金錢交易,於今年二月在昆省被去罪化,而新的《代母法》則在今年六月生效。 按這項新的法律改革,《代母法》擴大到同性伴侶。經過合法代母協定,代母生子之後,孩子的合法家長權,將由生孩子的代母,轉給委託她生孩子的家長。 按新法規,商業代母,即為了錢替人做代母,仍為非法。 昆省是澳洲最後一個把代母行為去罪化的省份,此前違反者將會被判罰一萬元或坐牢三年。 布里斯本家事法庭艾榮(Marshall Irwin)法官在九月份判定,一名四個月大的男童,家長權正式轉移給布里斯本的一對男同志伴侶,但書面判辭昨天才公布。 據信這是新《代母法》生效後,法庭第一次對這類案件作出判決。(南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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