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七次強姦且拍照 家庭醫生被判囚6年 |
2010-11-19 (05:56)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一名維省家庭醫生一晚強姦一名女子七次,並且同時拍照,昨日判囚6年。 維省郡法庭一個陪審團上月已裁定三十七歲被告沙瑪(Arvin Sharma)七次強姦及三項非禮罪名成立。 案發2006年12月,事主當時只有24歲,兩人相識,並且以前有過雙方你情我願的性交。此案與被告在大金山Bendigo行醫無關。 據案情當晚兩人在大金山上夜總會,事後兩人返回被告的住所,發生上述案件,在強姦時被告還拍事主的相片。法官Frank Shelton判案時指出,事主當時躺在被告的床上,拒絕和被告親密,但被告不理,強行了十分鐘,事主沒有再反抗。被告相信對方是醉了酒,但法官認為女方只是假醉,以為被告會停止。 女子在接受律師盤問時表示自己害怕被告。但法官認為這點證供沒有充分的根據。 法官指被告以前的品行良好,在大金山社區德高望重,另外又有幾個人格證人,包括他的病人,表示樂意繼續做他的病人。法官判被告6年,至少要服刑4年才可申請假釋。數名女子聞判時在庭上哭起來,包括被告藥劑師的未婚妻。(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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